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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第 19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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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在母亲的要求下,此时我已经是家务活的里里外外一把手了。架炉子是每个家庭日常生活中的一件必作之事。夏天每次做饭要生一次火,一天得生三次火。冬天北疆天气寒冷,炉子生火后就一直让它着着以便取暖。架炉子需要一些技巧,一般是把炉膛掏干净后,先把纸或刨花放在最下面,然后在其上放上劈柴,再在劈柴上放上煤块。接着,划一根火柴先点燃纸或刨花,纸或刨花燃烧后再点燃煤块,就大功告成。这个过程中,点燃劈柴最关键,问题也往往出在这里。有一次,我看到大人给劈柴沾点汽油再点火,于是就想试一试。我照猫画虎,也给劈柴沾了点汽油,但是点火后劈柴似着非着。我想可能是汽油沾少了,于是我拎起汽油瓶就往劈柴上浇下去。可不得了,就听“轰”的一声,火苗顺着我倒出油柱瞬间就窜到汽油瓶口,火焰窜了大概一人多高。我本能的把汽油瓶往后猛地一缩,同时人也后退一步,这样歪打正着地就断了火苗的油路。火苗又回到了炉子里,侥幸汽油瓶没有燃烧起来。我被这意想不到的事故吓得魂飞天外。如果汽油瓶点着火了,就会发生燃爆,我们家的屋子顶棚是纸糊的,立马就会引起一场大火灾。从此以后,每当我见到汽油瓶就有一种恐惧感。真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随着厂子里人员增加,人间悲喜剧也不时出现。

新来的人员中有一个单身汉叫王意,此人生的大头圆脸,小鼻小口,斗鸡眼,可谓其貌不扬。但是,他善于讨好女人,尤其喜欢猎艳有夫之妇。厂里有个工长娶了一个小媳妇,他十分满意,对其百依百顺。但是这个小媳妇并没有看上他。工长大她十几岁,几乎是两代人,缺少共同语言。这个小媳妇是从内地农村来新疆投奔她哥哥的,没有什么文化。哥嫂不可能一直养着她,所以嫁人是唯一出路。经介绍她就嫁给了工长,他走了桃花运。结婚后,她做家庭妇女。但是,这个女人不甘心自己的命运,不想就这么过下去。婚后她不时就闹腾一番,工长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逆来顺受、宠爱有加。这个时候,小王出现了。此时工长夫妇已经有了一个闺女。小王抓住时机,趁虚而入,一番进攻,小媳妇是芳心大乱。于是,他们就开始眉来眼去,投桃报李,卿卿我我,不可开交。人们开始窃窃私语他们的苟且奇闻,工长明里装聋作哑,暗地里顺藤摸瓜搜寻证据。工长对工作十分认真,从来不迟到早退,几十年如一日。但是有一天,工长突然来了个回马枪,半途杀回家中。于是,小王终于东窗事发,被当场捉奸。据说这小子倒是好汉做事好汉当,毫不否认,直面工长。那工长见状,就扑通一声跪倒在地,老泪纵横、声泪俱下,苦苦哀求这小子放他一马,不要破坏他的家庭。这种做法倒是符合工长平时的为人之道,他性格懦弱,遇事总是退避三舍。这次他故伎重演,打算以退为进,想以德报怨来感化情敌。据说这小子倒也识相,因为工长平时有些人缘,他知道众怒难犯,因为他缺德在先。另外,这小子本来就是沾花惹草,调戏小媳妇,并非真心与其相好。所以,这小子顺水推舟、借坡下驴,答应了老高的要求。后来他找了个机会调离厂子,了结了这出勾引有夫之妇的不伦婚外恋。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正人君子,男盗女娼,鱼目混珠。

隆冬时节,突然有个亲戚来访,他就是父亲的四哥。自父亲求学离开老家,他们几十年再也没有见过面。他此次不是自己单独来的,还带着他的小女儿花花。大家见面之后,他二话不说就拿出一个清单,要求父亲给他购置“三转一响”四大件。何谓“三转一响”呢?三转指的是自行车、手表与缝纫机,一响指的是收音机,有时还加上“一咔嚓”,就是照相机。而且,他的口气强硬,俨然以恩人自居,好像如果父亲拒绝就是忘恩负义。父亲家父母早亡,家里主要靠老大支撑,他们这几个弟弟也都由老大抚养成人。父亲工作后,念大伯情义,隔三岔五的寄钱给他。他们其他兄弟间没有这种关系,谁也没有抚养过谁。这四大件的价格,当时来说不是小数目,但是四伯认定父亲有钱,必须给他买。母亲自然不同意。父亲考虑到他家人口多,缝纫机最有帮助,答应给他买一台。四伯实际上也知道这是狮子大开口,要求有些过分,但是这是他的算计:先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然后再讨价还价,他还真有点市井的狡猾。但是事情并没有到此结束。四伯接着提出了另一个要求:他要把他带来的小女儿花花留下,让我们家抚养,说是你们家人口少,送给你们一个女儿。此事人命关天,非同小可。母亲坚决不同意,四伯死活要把花花留下,表示这次坚决不带她回去了。父亲打个圆场说那就先留下住一段时间,看看花花愿不愿意在这里生活。

我是年少不知柴米贵,倒是很高兴天上掉下个花妹妹。其实,我一直希望有个大姐姐,现在来一个花花妹也可以。花花长得不难看,就是比较倔强和有些陋习。我们家只有一间房,火墙和厨房还占了四分之一。没办法,我和花花只得临时挤在一张单人床上,夜里经常互相踢踹到彼此,睡眠质量严重下降,以至于白天上学时,我时常感到晕晕乎乎的。住了一段时间后,这个孩子的一些陋习就暴露出来。她不爱卫生,整天弄得脏兮兮的,像个小鬼。她嘴很馋,喜欢偷吃家里的东西,而且什么都吃,这也可能是农村贫穷造成的习惯。她还有个气死病的毛病,就是不高兴时往死里哭,可以哭的背过气去。由于不习惯这里的生活,她越来越想家,她的母亲也很舍不得她。最后,家里顺其自然,将她送了回去。

时光如梭,转眼到了1971年的隆冬时节。母亲决定带我回山东老家探亲。闻听这个决定,我喜出望外、热血沸腾、夜不能寐。六、七年前尚在襁褓中的我,曾随父母回山东探过一次亲。那是女婿千里迢迢,第一次上门拜见岳父母的旅行。那次我年纪太小,没有留下任何记忆。虽然听他们说我把着冰棍箱、望眼欲穿的轶事,但也只是我潜意识里的一个传说。这次不同。因为,自从我午睡醒来躺在托儿所的童床上清晰的感知到从窗户射进的那缕阳光的瞬间起,这个世界五光十色的景象和芸芸众生的生活,就开始在我的脑海里留下可察觉的印象,虽然我还不懂得其中的各种含义。我十分期待这次跨越万水千山的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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